为进一步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卫生部近日通报2005年6月安徽省泗县发生的由于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处理情况。当地有关部门对泗县卫生局、防疫站4名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事件的3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影响了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少数卫生行政部门有法不依,管理不善;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章不循;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种隐患。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证,加强对接种工作人员《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培训、考核以及职业道德、责任心的教育,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第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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