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5年把解决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问题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开展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对573起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纠正,对严重违反规定的31名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25名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005年4月,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重申和强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要求全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查登记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82个省级部门制定了规范部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划定了“禁区”。全省11万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了自查登记,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了公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自查情况逐一进行了甄别核实,对其中573起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纠正,21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撤出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煤矿资金8400万元。
据四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四川省仍将继续深入开展治理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并将重点转移到监督检查执行制度和查处典型上来,以领导干部自查登记情况为依据,一旦发现未按要求登记或以各种方式继续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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