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日前通报安徽省泗县甲肝疫苗接种事件处理情况。2005年6月,安徽省泗县由于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当地有关部门对泗县卫生局、防疫站4名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事件的3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部指出,此次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影响了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反映出少数卫生行政部门有法不依、管理不善;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章不循;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种隐患。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证,加强对接种工作人员《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培训、考核以及职业道德、责任心的教育,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人民日报》 (2006年01月12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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