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确保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能够全面享受免交学杂费、落实关于适当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等政策,近日,财政部向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部地区试点省份预拨专项资金36.9亿元。其中: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30.2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6.7亿元。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应承担的免学杂费资金9.3亿元,确保这些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