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近日刊登文章指出,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年来农民工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而工作和生活着,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工既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又是身份社会的受害者。
他们生存境况的主要问题是:
(一)作为“廉价劳动力”,工资水平低,拖欠时有发生。在用工企业的概念中,农民工与廉价劳动力划等号。农民工工资水平很低,同工不同酬,是一个普遍的就业现象。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中国农民工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而城镇工人年均收入15000元左右,相差近1倍。
(二)作为“超时劳动力”,工作时间极长,超负荷从事繁重工作。涉及工资和工时问题,农民工不得不跳进计件工资和加班加点的“陷阱”。比如,浙江79.7%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在800元以上,听起来不算太低。但是,这绝不是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地方的农民工因劳动强度大,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组织集体罢工抗争。南方某地级市一年就发生几十起农民工集体罢工事件。
(三)作为“高危劳动力”,社会保障缺失,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四川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浙江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一方面农民工极易患职业病,工伤事故严重;另一方面农民工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后,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农民工把伤、残、病带回家乡,社会矛盾由城市转嫁到了农村。这是一些农民工生存境况悲惨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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