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九名矿工死亡的山西省高平市杜寨煤矿“四·二四”瓦斯爆炸事故,今日经高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对在此次事故中玩忽职守的三名安监人员做出有罪判决。
法院判处李德保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处邵某和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左右,山西高平杜寨煤矿突发瓦斯燃烧事故。经调查,矿主在没有复产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工作面非法生产。当班下井人员有五十七人,其中四十二人自行脱险,九人遇难,六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人民币。
法院查明,现年四十三岁的李德保在任高平市安监局驻杜寨煤矿安监员期间,对该矿的安全监督工作极不到位,在“四·二四”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高平市野川镇安监站成员、杜寨煤矿包矿员邵某长期脱岗,致使该矿一直处于超范围违规生产状态;高平市安监局野川安监站安监员、杜寨煤矿包矿员姬某在安全检查中,仅对该矿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执法意见书而未督促纠正,致使该矿继续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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