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对“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现象的本质依然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剖析。最根本的,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某些人对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曲解、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曲解
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在该省劳动保障会议上,批评一些企业长期“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说:“一提给职工涨工资,就有干部说工资高了影响投资环境,企业负责人就跟着说工资成本太高,企业难以为继。这实际上是个糊弄人的托词。相关部门必须给职工涨工资撑腰。”此事一出,即引来多方关注。本报昨天有关评论认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是破解“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根本出路。
以上认识无疑是深刻的。与此同时,我们认为,对“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现象的本质依然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剖析。最根本的,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某些人对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曲解、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曲解。
有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一直远落后于GDP的增长。一些地方“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及其“糊弄人的托词”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收入分配是关系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广大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多数来自于工资性收入。按劳取酬,按照企业经济效益和利润的增长获得相应的报酬增长,是每个职工的应然权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润的增长,首先意味着广大职工劳动投入的加大和所创造的劳动价值的增长。“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做法,显然缺乏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有尊重。这是我们认识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基础。
正如上述新华社的报道所揭示的,支撑“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论调主要有两种:一曰企业成本论,二曰投资环境论。
有人认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对矛盾。现代企业的实践证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是构成资本良性发展的基础之一。努力实现劳资共赢的格局,业已成为广大成功企业追求的目标。一些人如果仍旧站在一种将资本与劳动两者对立的立场看问题,则很难处理好企业运营过程中积累与发展、效益与成本等诸方面的关系。如果任由“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发展下去,那企业未来所面临的问题恐怕就不是一些地区业已发生的“民工荒”那么简单。
据报道,一些世界500强企业负责人多次表明,他们眼中的投资环境,依次为“配套能力、市场、政府服务、劳动力价格”。与劳动力价格相比,优势企业更看重配套能力、市场、政府服务等一些确保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要件。实际上,那些越是喊着降低成本不给职工涨工资的企业,其成本中用于接待政府官员、进行“公关”的比例越高,一些企业每年的“公关”费用、接待费用甚至超过职工工资的总额。正如吴瑞林副省长所批驳的那样,“成本论”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但离实际情况差得很远。而“投资环境论”实际上是片面的“政绩观”在作怪。
我们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而保障劳动者收入分配上的公平合理,正是体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方面。只有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相应地涨起来,腰包鼓起来,我们的改革才能赢得更多的支持和认同,我们的发展才能获得无穷的动力。因此,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分配行为,建立健全效益与工资同步增长的工资增长机制,避免“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现象的发生,值得深思。(本报评论员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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