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已批准向华能集团所属两家电厂颁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据了解,电力业务许可证是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赋予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是企业开展合法的电力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电力市场注册的通行证,也是政府监管机构对企业所从事业务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
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要求,国家电监会将分批分期地开展各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工作。按计划,2006年将重点配合电力市场建设,完成各区域参与电力市场竞价的发电企业和大部分统调电厂的许可证颁发工作,完成输电企业许可证颁发及部分供电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电力市场的建设,到“十一五”末,将全面普及整个电力企业持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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