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0日电(记者 潘清 厉正宏)来自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的一份报告显示,尽管上海妇女总体发展水平领先于中国平均水平,但目前上海女性仍面临四大发展困境:就业、参政、高学历教育、女性弱势群体的生存权问题。
在政协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妇联提交了题为《上海妇女在“十一五”(2006-2010年)发展期间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报告。
多年来,得益于中国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上海较早形成的崇尚民主平等、尊重女性的独特地域社会风尚等,上海妇女总体发展水平领先于中国平均水平,其中有些指标已达到世界发达或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这份报告认为,上海女性进一步发展面临的“瓶颈”,首先表现在就业上。调查表明,超过三分之一的女性认为在“求职”问题上遭遇过性别歧视,在“劳动报酬”、“晋升”和“创业”方面遭遇性别歧视的分别占12.6%、12.3%和6.7%。
上海女性面临的第二大发展困境表现在参政方面。尽管目前上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超过四成,但仍存在“基层多、高层少,副职多、正职少,党群岗位多、经济岗位少,年纪大的多、年纪小的少”的现象。上海市妇联的一项高学历者状况调查表明,有5.2%和4.8%的女性认为,在“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
在继续教育和接受更高学历教育方面,上海女性也比男性面临更多的困难。
生存权问题依然存在于上海女性的弱势群体中,例如包括老年丧偶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单亲家庭妇女在内的部分女性群体的贫困化。根据复旦大学的调查,非正规就业中女性比例高达七成,其中58%的女性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超过四分之一的非正规就业女性无法获得应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另一项调查也表明,下岗、失业和无业妇女多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比例要比在业妇女高20个百分点;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夫妻收入差距要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上海市妇联在这份报告中呼吁,要完善妇女发展的法制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针对女性求职遭遇性别歧视却不愿意诉诸法律的现象,报告建议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庞大的在沪务工女性群体权益纳入保护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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