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671起,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矿2325人,各类案件追究刑事责任707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20日表示,今后国家将继续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透露,目前已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
长期以来,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为此,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登记并撤出投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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