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强调,要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发展。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杨岳代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了2005年的工作,对2006年的工作要点作了说明。
顾秀莲指出,过去一年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明显,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不少地方工作机制还需完善,工作措施也要进一步落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呈上升趋势。
顾秀莲表示,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全面开展“为了明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努力清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诱因,查处“黑网吧”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整治传播淫秽色情的网站,净化荧屏和声屏,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为了明天———全国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顾秀莲表示,流浪未成年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内在规律,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抓早期预防,立足源头,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第二,抓救助保护,立足实际,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生活权利,结合流浪未成年人的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保护工作。第三,抓回归社会,立足长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成为健康的社会人,是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最终目标。
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5万名流浪儿童得到救助;而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项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流浪未成年人大致有100万至150万。
顾秀莲表示,我国流浪未成年人群体数量大,生存状况恶劣,基本权益难以保障,易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研究者经调查分析,将流浪儿童的生存手段概括为:捡(捡垃圾)、讨(乞讨)、卖(卖艺、卖花)、偷(偷窃、抢劫)。据上海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对近两年接纳的流浪儿童的不良行为的统计,扒窃、偷窃和窃车的占到了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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