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殷丽娟)北京市人民政府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653元,比2004年实际增长11.2%。其中,20%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5.9%,增幅首次高于20%的高收入户4.7个百分点。
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说,“十五”期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4%,高于“九五”时期3.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9%,高于“九五”时期3.7个百分点。
此外,2005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60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其中,20%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6.7%,增幅高于20%的高收入农户11.4个百分点。
据介绍,推动低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贫困居民最低生活费由290元上调到300元;二是特殊困难人员按当年低保标准的10%上浮了救助标准;三是安排了40、50岁下岗人员工作;四是给用蜂窝煤取暖的低收入居民首次发放200元的取暖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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