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称,在1月6日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强调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从省部一级到更下面的机关、单位正在贯彻落实这项要求。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张晓燕教授评论指出,这一次对“党的根本大法”的突出强调,延续了同一条理性轨迹,这就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彰显党章权威,依章治党、制度建党的思路。这表明中央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思路越来越定型。
专家表示,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对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是自身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体现了以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邓小平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作为资深的党建研究专家,中央党校叶笃初教授细心地注意到这次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的提法既有着与此前一脉相承的地方,又具有特殊的含义。“这次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十六大修改党章决议基本精神的发展、延伸和展开,”叶笃初说,“但表达和要求更集中、更突出、更鲜明。”
作为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根本大法,党章为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提供了根据和基础。“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被作为重点要求之一明确提出,这一点被几位专家认为这是具有远见和关系长远的考虑。
在2003年前出版的《新党章新思考》一书中,叶笃初就提出过“党章生效后的立法补偿及资源整合”和“把发挥党章效力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观点,他认为随着十六大以来一系列新的党内法规的制定,现在“时机已成熟了”。
张晓燕认为,中共十三大就提出了制度建党的要求,也出台了很多具体法规、制度,但在某种程度上却缺乏科学性,有的还流于形式,“制度缺乏科学性比没有制度可能更危险,因为缺乏科学性的制度可能带来否定制度本身价值的后果。”张晓燕说,在维护党章至上权威的基础上,要在科学性上下功夫,设计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汤耀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