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 胥金章)解放军审计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间,在实施全面审计的同时,突出抓好战备工程、军事装备、战备储备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3+1”审计,为促进军事斗争准备、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军费使用效益提供审计服务。
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审计工作是推动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保证,是新形势下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是促进军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开展战备工程审计。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由审计署负责审计;亿元以下的工程,由各军区、军兵种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对特大型建设项目,实行审计派驻,全程监督。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工程采购、经费使用等情况,实行不定期的审计巡查,并对工程结算和招投标实行跟踪审计,确保战备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开展军事装备审计。对重点部门、装备和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分期开展装备型号研制和国防科研专项经费、装备采购计划执行及价格管理、新型装备维修价格的审计监督,促进军事装备成系统、成建制,形成战斗力和保障力。
开展战储物资审计。依据军事斗争准备战备物资储备计划,重点审计储备计划落实和滚动采购项目合同的订立情况;突出抓好重点方向战备物资储备基金和储备计划、订购、管理、轮换、淘汰报废等情况的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5年内,全军将审计领导干部4000名以上,其中,军职领导干部不少于100名。在审计对象上,突出对师以上单位主官的审计,对掌管经费物资较多、群众反映较大、拟提升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在审计内容上,重点审计经济决策、经济管理、财经法规执行、事业建设成效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切实把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结合起来,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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