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卫生部近日通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经输血传播艾滋病事件。
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患者称是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输血感染的。随后,省卫生厅立即进行了追踪调查。
经查发现,给此患者提供手术输血的3名供血者中,有1名有偿供血者于2005年10月20日经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名供血者曾于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期间在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有偿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其中6人于调查前死亡;18人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已有两人死亡,16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人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此供血者的两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丈夫也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造成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疫情的主要原因是: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在开展采供血工作期间,存在短间隔采血、漏检、未按试剂说明书要求检测、未进行室内质控、工作记录不规范等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和问题。德惠市市委、市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有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通报指出,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的医源性艾滋病感染事件,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反映出目前仍有一些地区的血站和医疗机构人员法律观念薄弱,血液安全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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