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的居住条件,在南岸区6个街道各建1个“阳光公寓”。
(责任单位:南岸区政府)
41.建成江北龙头寺火车站客运站前广场工程。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42.完成全市100座病险水库整治。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生态环保工程
43.大力开展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在34个区县(自治县、市)建设“一池三改”(即修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生态家园示范户5万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4.建成大学城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南岸茶园、荣昌、綦江、双桥、酉阳、秀山、城口、丰都北岸8个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5.主城区新增城市生态林1500亩;建成巴国城市生态示范公园。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46.加大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整治,主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7%;启动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污染综合整治,确保远郊区县城区水质达标率94%。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7.完成65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和4户重污染安全隐患企业搬迁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分类管理;在主城区60个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完成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满足优良天数的比例达260天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8.实施世行贷款公厕改造工程和主城区垃圾运输系统改造工程,完成50%改造任务;完成市政排水三级管网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市市政委)
8城市美化工程
49.建成210国道人和经观音桥、上清寺、大坪至石桥铺城市美化示范大道。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50.基本解决主城建成区城市道路及街巷无路灯问题;整治改造渝中区下半城地区老式居民住宅区,改造背街小巷20条。
(责任单位:市市政委、渝中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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