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近日发布《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称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已比较大。对此有专家评论说,贫富差距过大会让低收入阶层产生“相对剥夺感”,心理失衡严重将导致仇富、报复社会等行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新京报》2月7日)
相对剥夺感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斯托弗等人在《美国士兵》一书中首先提出的。这是一种以他人或其他群体为参照物形成的心理感受。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们由于贫困问题形成的不满情绪,与其说主要是来自绝对贫困,不如说更多的是来自相对贫困。但是仔细分析我们的社会现状,如果真的存在仇富、报复社会等不满情绪的话,恐怕并不能归结于相对剥夺感。
我国的贫富差距不仅过大,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合理的,很大程度上是分配制度不公的产物。比如说国家发改委报告中提到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管理层成员的工资上升过快的问题。在目前的国企体制下,国企员工的收入分配并不是由市场,而是由权力决定的。近年来很多国有企业施行的薪酬改革方案,完全由领导拍板定夺,职代会成了摆设,普通职工毫无发言权。这样的方案往往导致高层经理与普通员工的收入相差悬殊,由此产生的不满情绪,就不是因为“相对剥夺感”,而是因为职工的权利被实在地剥夺了。
放眼全社会来看,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同样存在,发改委报告中提到的岗位外收入、非正常收入的增长过快问题,实质是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通过不规范手段分配的。中国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人物或许可以算作富人的代表,常常有上榜人物因各种问题落马,以至这个排行榜一度被戏称为“通缉榜”。
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04年以资产0.98亿美元在富豪榜排名167位的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通过向政府官员行贿,以138万元的超低价买得价值8330万元的两座煤矿,还以4000万元换来价值4.6亿元的国有资产。受他所贿的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也被人称为四川县处级干部中的首富。以如此手段发家致富的例子比比皆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为富不仁、为仁不富成了很多人的共识。所谓的仇富,实际上仇的是腐败和分配不公。
如果社会上真的存在所谓的仇富情绪,它并不是来自别人比我更富而产生的嫉妒心理,不是来自相对剥夺感这种“心理失衡”,而是来自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来自于国有资产和民众利益遭到了实实在在的剥夺。我们只有直面问题的根源,才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莫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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