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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要求全省化工企业月底前完成污染自诊

www.zjol.com.cn  2006年02月11日 04:56: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闻背景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刮起环保风暴。辽宁环保和安监部门开始全面清查化工企业隐患。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局了解到,全省数千家化工企业必须在本月28日前,将化工排放隐患和具体整改措施上报到监管部门,再由监管部门进行突检。

  另外,辽宁省环保部门还将建立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和数据库,确保发生突发环境污染时,进行及时处置。

  建立环境安全档案应对突发事件

  去年12月,抚顺城区水源酚超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环保部门在进行实地排查时,发现事发区域管线繁杂,中小型厂管线和排污点缺少系统备案。

  辽宁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可以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环保部门能够迅速救援,避免恶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此外,辽宁省环保局还针对石油化工企业专门设立出一套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一旦出现突发泄漏等恶性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相关化合物进行处置。

  辽宁全省化工企业本月底前完成“自检”

  据了解,此次排查工作主要分成企业自行排查和监管部门的突检两个部分。

  辽宁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化工企业必须在2月28日前,完成对企业内部排污口和管线的“会诊”,另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实施,并上报给环保和安监部门。

  从4月份起,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主要包括排污达标情况,检查围堰防火堤等应急设施的设置,并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演练。同时,对于在建的化工项目,一旦排放设备不合格,环保部门将不准其排放废渣、废气和废液。

  辽宁省环保局表示,一旦发现企业不达标或继续存在严重污染等情况,违规单位除面临最高20万元的处罚外,还必须限期整改。

来源: 华商网-华商晨报 作者: 张毅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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