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缺失严重,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征信系统的开通无疑对众多的“老赖”们打击不小,然而也随之而来一连串需要被拉直的问号:不良信用记录是否会跟随本人一辈子?如何协调信用记录里牵扯到各种信息的主管单位?谁能查询涉及个人隐私的信用记录?
信用风波渐起。
郭靖峰是一家门户网站的工程师,3年前开始每月还银行贷款,有几个月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及时还款被银行“点了名”。在和银行进行几次沟通之后,银行给他的答复是认真考虑他是否有故意拖欠的意图,再按规定办理。
假如郭靖峰之前的事发生在现在,他的不良记录就将被录入一个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库,之后,他将“背”着这个记录生活几年。事实上,像郭靖峰这样,被动拖欠银行贷款的人不占少数。
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恶意透支、想赖账的“老赖们”,今后的日子也将不再好过。
今后,如果有人在任何一家银行有“赖账”的记录,那么他的不良记录将被全国的商业银行共享。
日前,央行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1月正式运行”。该数据库的信息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婚姻状况及配偶名称、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信用卡信息,如办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额度及还款记录;在银行的贷款信息,包括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还有就是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记载了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有关专家表示,今后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在郭靖峰看来,央行的举动有些苛刻。“数据库的出发点是好的,关键是如何操作才能在制止恶意赖账的同时避免‘砍伤’好储户。”他认为,如果一些主观上并不想拖欠的人如果被列入不良记录,他们的私人信息也将让各个银行共享,他们的隐私权何在?
众多的专家也对央行推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出几点疑问:数据库的信息种类繁多,能否有效地协调各主管信息单位的关系?既然是为了抵制社会中的“老赖们”恶意欠债,那么如何定义“恶意与否”?
向“老赖”“祭刀”
难逃条块分割之痛
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事实上,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约为3500万人。到2005年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许多商业银行已将查询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只要个人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国内任何地方的商业银行信贷网点查到个人信用报告。
对于央行的举动,有人戏称这是银行向“老赖”的“祭刀”行动。然而,也有人提出了央行此举的被动之处。“数据库的运作成本会很高,协调效果也需要观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许建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他进一步解释,要把个人的学历、婚姻状况、还款等信息统一记录在一起,需要很多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行,加上目前数据库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银行之间协调制度仍在制定之中。另外,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的运作还涉及到法律问题,如何在公示“不良记录”的同时避免“负面信息”的影响亦成为运作难题。
在采访中,很多像郭靖峰一样的人坦言,他们只是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在被统一记录之后是否会有被窃取或者隐私被侵犯的风险,毕竟,现在大街上叫卖个人信息的人太多了。
而专家关心的是,多部门的跨行业协作能否成行,毕竟,部门间扯皮的事情发生的太多了。
据了解,目前央行主导建设的两个数据库,除涵盖了97.5%的个人信贷外,还包括几乎100%的企业信贷记录。可以说,央行在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中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买房买车等“大宗”还款记录是否能足够成为约束人们信用记录的限制条件还有待商榷。他举例,如果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有能力获得这种信用咨询的是司法系统,但司法系统会将此类信用信息汇总于央行吗?也就是说,央行主导的个人征信系统无法检测到民间借贷行为的信用状况。此类事情非常多,比如个人纳税的诚信记录、私人公司(没有贷款)履约记录、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等等,几乎均无法纳入央行个人征信体系。
据《中国地下金融调查》显示,中国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与正规途径融资规模的比例关系约为28:100。因此如果考虑到这些游离于央行监测视野之外的信贷,央行目前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所涵盖的范围或许会大打折扣。
信用资源还需“规模”整合
和郭靖峰相对应的人群是“老赖们”。他们利用恶意透支或欺骗的手段来操作信用卡等和银行有关联的交易。
据了解,由于一些企业和个人信用缺失比较严重,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仅仅是我国正在推行的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工作的一部分。
《中国经济周刊》获悉,目前,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主管部门计划在已经建成的央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上,扩充库容,容纳更多的信用信息,以整合形成全国联合征信服务体系的数据库平台。
央行征信局助理巡视员梁明高透露,将要扩充的内容包括,收录企业和个人基本身份信息、企业的产品质量记录、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信息、监察部的党纪政纪处分记录、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缴纳电信等公共事业费用信息、个人学历信息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对公众利益额影响较大的特殊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信息。
同时,全国已经有重庆在内的多个省市加紧建立各自的相关信用系统,以期尽快与全国的数据库联网。
但是,也有人表示出了担忧,一位在工商系统工作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属于金融系统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仅在人民银行内筹建尚需数年之久。如果将社会保障、税务、教育等等信息纳入其中,涉及到部门更为繁多,而一些领域的自身系统内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同时,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还需要观察,运作成本费用会很高。因此,大范围的信用资源整合仍需时日。
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悬而未决
除运作难题外,个人信用体系在操作层面亦存在种种难题,比如“不良记录”是否会跟人一辈子?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而这正是郭靖峰所担心的,“我的不良记录会跟我多久?”“我的隐私会不会因此被泄露或滥用?”《中国经济周刊》从央行征信管理局了解到,即便是银行也不能随便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目前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可以查询这些信息。第一是本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信用卡时,获得本人的授权后,银行才能进行查询;第二种情况是已经办理贷款的,为进行贷后管理,银行可以不需要取得授权进行查询;第三种情况是本人申请,可以查阅自己的信息。”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保护个人隐私,该数据库在技术上也进行了限制。每次信息被查阅时,谁查阅了这个信息、为什么查阅这个信息都会被数据库记录下来,“这种记录甚至精确到是哪一家银行的哪一台机器查询的”。
而一旦有人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滥用或泄露,可以向征信管理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如果银行违反了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良好的信用记录将成为一个人的无形财富,那么一些不良的记录是不是就要被一辈子记录在案而影响终身?对此,征信管理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最终确定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但目前国外一般规定是保存七年。
显然,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要建立起这样一个庞大体系则需要多方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