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中共各级纪委共立案147539件,结案148931件;给予党纪处分115143人,占党员总数的1.7‰,其中24188人被开除党籍。
这是13日公开发表的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透露的。
在给于党纪处分115143人中,受到警告处分的44836人,严重警告的32289人,撤消党内职务的3173人,留党察看的10657人,开除党籍的24188人。
吴官正在报告中说,各级纪委加强监督检查,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他在报告中说:“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12个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了举报网站;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认真查核信访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在此期间,违反党纪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和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共计15177人,占党员总数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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