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将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今秋起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四部门要求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严格执行国家对港澳学生的收费政策,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港澳学生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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