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擅自改变营运线路,并造成一起死亡15人、伤34人的特大交通事故。日前,重庆车主陈兴明被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兴明是重庆市渝中区的一名个体车主。2003年1月,陈兴明购置牌号为“云A44111”的大客车,核准经营昆明至重庆、永川线路。陈兴明擅自改变营运线路,2005年8月24日,陈兴明聘请的宋富明(另案处理)驾驶该车从温岭市返回泸州市途中,在行至利川市境内318国道1675km+500m处时翻车,造成死亡15人,轻、重伤34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24日期间,陈兴明利用私刻的印章及空白线路牌,自己填写内容,并加盖印章,以应付检查。出事后,陈兴明被利川警方逮捕。
2月10日,利川市检察院以伪造证件印章罪,将陈兴明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将于近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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