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问题,部署行政监察工作。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中部地区在我国具有重要地位。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和人才等综合优势,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高技术产业及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研究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中部地区崛起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扎扎实实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监察部工作汇报。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各级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
会议原则同意监察部提出的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中央重大决策的有效实施;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作为纠风专项治理重点,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继续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行政许可和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五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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