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据了解,安全管理培训的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培训计划,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