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从国务院扶贫办获悉:据国家贫困统计监测,2005年全国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数量减少240多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900万左右,是2001年开始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来,贫困人口(包括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数量减少最多的一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6.8%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5年,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中组部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入手,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财政、银行等部门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了对整村推进工作的支持力度;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将扶贫开发村级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发展规划,并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在四川省仪陇县开展了“开展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的试点,在江西省吉安市永和镇及280个贫困村开展了“扶贫开发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的试点,通过抓典型,积累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整村推进工作。
统计显示,全国14.8万个贫困村中,有9.5万个村制订了扶贫开发规划,2005年有1.65万个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村级规划的实施,进度增速超过60%。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抽样调查数据测算,全国实施村级规划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未实施规划的贫困村高2.5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下降速度比未实施规划的贫困村快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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