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赖昌星在记者会上,左一为其律师,右一为翻译沉寂了一段时间的中国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近日因涉及一诈骗案而再次成为此间中文媒体的新闻人物。有人质疑这可能是赖昌星试图拖延被遣返的其中一招。不过,律师普遍认为这种方法并不会奏效。
日前,一位姓黄的华裔男子(Tony Wong)主动向媒体披露,赖昌星透过一间香港的空壳公司游说他人投资。据称该公司从事香烟合法交易,并声称有一货柜的香烟正在公海付运中
,急需现金结帐,可在短期内获利。有出资人更获得赖昌星预签的空白支票作为抵押。黄氏男子指称,自己曾借给赖昌星20万元,另外还有不少新老移民也借出现金。不过,这些投资都如“泥牛入海”。黄氏指赖昌星有意设局诈骗,并已经向本拿比皇家骑警报案。警方也已经证实收到一宗涉及赖昌星财务诈骗案的举报,并正在收集有关资料,但目前尚未有人被控或被捕。赖昌星在向移民部进行每周三次例行报到时,向媒体否认了黄氏的指控。
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致电《环球华报》说,“赖昌星希望赖在加拿大不走,所以出尽计策,先是与妻子离婚,接着又制造新的官司,希望利用加拿大司法制度的漏洞逃过被遣返的命运。”他预计随着被遣返日期的临近,赖昌星还会有不少动作。
不过,温哥华的律师普遍认为,虽然理论上刑事官司有可能影响赖昌星被遣返的进程,但估计这件案件不会改变他的命运。
李溢律师表示,如果当事人有刑事案件在身,正在进行侦查及候审当中,而移民部又已经作出将当事人遣返原居地的决定。司法部门可以向联邦政府申请将遣返押后,待案件审理完毕甚至服刑后再行遣返。但李溢同时指出,出现这样的后果要很多因素相配合,首先,这件案件如果要进入刑事检控程序,决定权在于卑诗省律政厅,主控官会视乎案件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会提出刑事检控;其次,即使进入刑事检控程序,遇到当事人被令遣返,主控官可能会不予落案,或在衡量轻重之下,不向联邦政府提出申请,这样赖昌星仍然会如期被遣返。
王仁铎律师也认为,民事诉讼不会对赖昌星有任何影响,只有刑事检控才会带来一些变量。不过,他不认为赖昌星可以藉此延长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王律师分析说,赖昌星已经没有太多方法了,只能寄望正在进行中的遣返风险评估对他有利。如果评估报告对他不利,他还可以上诉,时间大约会拖上一年。王仁铎又质疑该案的“受害者”为什么不循律师途径民事控告赖昌星,而主动向媒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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