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24日就欧盟公布皮鞋反倾销案初裁方案发表谈话,认为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缺乏依据,他对此表示不满。
2006年2月23日,欧盟宣布拟从4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崇泉说,众所周知,制鞋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的劳动成本低,具有这一行业的比较优势。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并不存在倾销行为,欧方的指控是缺乏依据的。中国鞋类产品对欧出口长期受到欧盟不公正的配额限制,欧盟迫于其在中国加入WTO时做出的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取消了配额管理。但此后仅一年多的时间,欧盟又急于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带有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完全不符合当前WTO多哈回合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也不符合欧盟整体利益,甚至欧盟内部的一些主要成员国也公开表示反对欧盟的这一做法。
崇泉说,欧方在此案调查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皮鞋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98%的企业是民营和外资企业,而欧方却无视这一事实,否决了所有中国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并拟征收反倾销税,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原则。
崇泉表示,中方要求欧方公平对待中国的应诉企业,重新对本案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估,以做出符合WTO规则的裁决,确保中欧鞋类贸易正常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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