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地方立法中第一部反走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过4年多的不断完善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于2006年1月20日经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中国首部反走私地方法规。
报道说,这一《条例》填补了国家法律关于走私综合治理具体规定的空白。参与条例起草和审议过程的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表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了新的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