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兰青介绍,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流动量增大,而他们往往由于老婆长期不在身边,导致个人问题没有办法解决,这就滋生了一些专门瞄准民工卖淫的站街女。她们流动在路边、公园等公共场所,见人就拉。以前办理卖淫嫖娼案件时,必须是双方发生了谈价格或者实施了具体行为,对于站街女见人就拉,而大多数被她们拉住的路人都没有想嫖娼的意愿,所以就没有办法对她们进行处罚。但《处罚法》规定对站街拉客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就让警方在打击站街女上有了法律依据。“站街拉客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对于那些站在洗头房内引诱路人的洗头妹不适用。”张兰青说。
发3次黄段子就可能被罚
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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