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价格导向作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决定今年在主产区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如下:
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白小麦72元、红小麦69元;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70元、72元和75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