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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妇女、大龄女童要成为妇女普法重点

【专题】2006全国两会

www.zjol.com.cn  2006年03月02日 20:02: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顾秀莲说,“十一五”期间,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农村妇女、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大龄女童等妇女群体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的放矢,创新形式,强化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顾秀莲是在2日全国妇联举行的妇联“四五”普法表彰大会上讲这番话的。她说,“四五”普法期间,各级妇联不断建立健全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多部门合作、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普法工作组织体系;法律知识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得到普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

  顾秀莲指出,今年“五五”普法规划将要制定并实施,这是“十一五”期间国家法制宣传教育的纲领文件。各级妇联要明确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原则;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从妇女群众需要出发,着力解决她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确保工作实效性。

  顾秀莲强调,各级妇联要向广大妇女群众进一步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促进广大妇女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及婚姻家庭等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安全生产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杨维汉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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