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了,脑瘫患儿陈子菁已经长大,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料,他只能与父母及孪生哥哥分居两地,随爷爷奶奶生活。他不能像其他小朋友那样正常行走,不能上正规学校。由于与造成他终身残疾的省立医院的官司一输再输,他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在煎熬中度过了三千多个日日夜夜。2006年的初春,他们终于感觉到了法治的春风,正向他们迎面吹来。
200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轰动全国的医疗损害赔偿案——提出抗诉,要求最高法院依法再审。
这起轰动全国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从法院一审至今已历时9年,经71人次全国依法进行质询监督,由于全国法学界、医学界以及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不断呼吁,终于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
优生儿突成脑瘫患儿
1996年5月29日上午9时,陈子菁在安徽省立医院(以下简称省立医院)经剖宫产出生,为双胞胎中的小双,阿氏评分为9-10分,体重2.8公斤,属正常新生儿。
省立医院对其进行母婴同室、母乳喂养护理。陈子菁母亲因产后“青霉素过敏”被抢救,不能哺乳。第三天上午9时许,陈子菁被护士洗澡后抱回病房,祖母李文峰发现他口唇青紫,四肢抽动呼吸停止。同日上午10时许,陈子菁抢救完毕转入儿科治疗,省立医院CT片结果显示:陈子菁患“缺氧缺血性脑病”(即HIE,属重度中枢神经损伤)。省立医院却以营养性“低钙惊厥”症对陈子菁进行相应的治疗。
1996年6月13日,陈子菁出院。然而陈子菁回家后多次出现惊厥、昏迷现象。后经合肥、北京、上海等多家医疗、科研机构进行诊断、治疗,用去大量医疗费。至今陈子菁仍在治疗康复过程中。
陈子菁家长认为,安徽省立医院机械地执行了母乳喂养规定,在陈子菁母亲未开奶的情况下依然不给婴儿喂食任何食物,导致陈子菁连续饥饿,引发低血糖,长时间抽搐继而引发缺血缺氧性脑病,加之误诊误治,导致终身残疾。
1998年8月10日,陈子菁祖母李文峰,以陈子菁的名义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省立医院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70万元,残疾人生活补助费25万元,精神损害补偿金20万元,共计人民币315万元。
1999年10月23日,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给陈子菁颁发了残疾人证书,为智力二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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