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者与维持生计者征收同样税率的利息税,起不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应尽快改变目前一成不变20%‘一刀切’的利息税率,创造条件采取累进税率,与国际惯例接轨。”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利息税,今年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梁燕君委员坚持去年两会时的意见——“调”。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委员曾在1998年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恢复开征利息税”的建议。当初的“开征派”现在成了“调整派”。
他说:“当时的主要想法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鼓励消费。但是,这几年下来,利息税开征后的效果不太明显,再加上现在的经济社会情况与当时有很大差别,我赞成调整‘一刀切’、改用累进税率的建议。”
我国从1999年11月起开始征收储蓄利息税,以期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7年过去了,居民储蓄不但没减反而疾增。居民储蓄余额在2000年首次超过6万亿元,随后逐年攀升,目前已达14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利息税不分个人收入差别、不问地区发展差异,‘一刀切’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结果,中低收入人群的相对税收负担反而比高收入者还高,这不符合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分配的原则。”合肥工业大学教授邓善熙委员也建议改一改“一刀切”。
与上述意见相左,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利息税要慎重。
还有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利息税是财政收入的一个稳定来源,调整要慎重。据统计,从开征到2004年11月,5年间共征收利息税1300多亿元,平均每年增加财政收入260亿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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