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大目标”初步拟定。
这八大目标分别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八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九百万人,城镇登记事业率控制在百分之四点六;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百分之三;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百分之十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百分之四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百分之六和百分之五;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及生态环境状况继续改进。
在《关于二00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00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指出,为了实现这八大目标,就必须做到“六个务必”。即:务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务必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有良好开端;务必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进展;务必在节能降耗、转变增长方式上取得显著成效;务必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务必在构建社会主义上迈出新步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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