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在京参加两会时呼吁,作为石油价格体制改革重要部分的税制改革——燃油税,应尽快与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变动整体衔接并推向市场。
储亚平委员认为,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已被提升到基本国策战略高度的背景下,开征燃油税即运用价格杠杆,利用税收手段推进节能已是“热在必行”。
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来代替养路费”,到2004年11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开征燃油税在9年间时隐时现。“燃油税改革几次在热议中擦肩而过,主因之一是油价的上涨,其次是公路收费人员安置难度大。”现为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储亚平这样分析燃油税“难产”原因。
储亚平委员认为,燃油税改革有利于节油。油价的上涨不仅不应是燃油税改革的阻力,反而应是改革的动力、改革的契机。就是说,油价高涨是油资源供应紧张的价格信号,油价越高越要加快燃油税改革,而“等待的结果是越等油价越高”,“越等越被动”。
在分析燃油税如何并入油价时,储亚平委员建议,首次定价以正实施燃油税改革的海南的定价为基础,同时加以适当调整。基于油品运输成本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还有必要确定各地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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