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提案要求改进“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统计办法,以真实显示私营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程度。这份提案认为,由于统计方法不科学,导致该排行榜低估了私营企业的贡献。
此前,《中国税务》杂志连续5年发布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其中有4次公布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该排行榜由国家税务总局提供数据并负责解释,是目前国内具较大影响的官方权威统计和排名。
去年发布的“2004年度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的山西省海鑫钢铁有限公司纳税额为2.28亿元,排第二的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纳税2.10亿元。但全国工商联的一份调研数据却与上述结果有异。
这份对2004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数据显示,许多未能进入纳税百强榜的民营企业集团,其纳税额都已远远高于百强榜上第一名的纳税额。如上海复星集团当年上缴税收达35.4亿元,德力西集团6.8亿元。
官方排行榜为何与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数据相差如此之大?提案指出,公布排行榜,其统计办法无法对民营企业集团的纳税总额进行合并统计,因而无法真实反映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的纳税总额。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此作了更为通俗的解释。按目前官方统计方法,一家“母子公司”,由于其子公司是一级法人,因此在统计纳税额时均单独统计,不与母公司纳税额汇总;而一家“总分公司”,由于其分公司并非一级法人,因此其纳税额都汇总到总公司一起统计。
“这就非常可能出现后者比前者纳税额高出很多的现象,尽管其实际纳税额可能远远低于前者的汇总纳税额。”刘桓表示,正是由于公司形式不同,才导致了上述看起来非常奇怪的现象。
全国工商联的提案认为,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榜很难真实、全面、权威地反映民营企业的纳税状况,将很容易误导人们特别是媒体对民营企业社会贡献的评价。
舆论纷纷将“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与各色富豪榜联系起来作对比,发现高居富豪榜前列的很多富豪,其所在企业纳税额竟然未排到“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的相应位置。舆论因此推导出一个结论:中国富豪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纳税义务,中国私营企业偷漏税现象严重。
“二者根本不存在可比性。”全国工商联的提案表示,这样的比较“既不严肃,也不负责”。一些私营企业家则担心,类似的比较和推论会加重社会公众对私营企业的偏见,亦会助长公众普遍存有的“仇富”心理。
贫富差距拉大和富人纳税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全国工商联提案认为,一再进行这种不恰当和不科学的比较,很容易给民营企业家带来不应有的压力。
全国工商联因此在提案中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民营企业的纳税统计口径和办法,对集团公司税收进行合并统计。并鼓励民营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汇总上报真实可靠的纳税数据,以真实反映民营企业的纳税贡献。
“事实上,纳税排行榜并不能完全说明企业对社会贡献的大小程度,当然也更不能因此推导出企业家就偷税漏税了。”刘桓解释,纳税排行榜的统计方法,与时下流行的各种富豪榜的统计方法差异更大,的确无法拿到一起比较。这位知名财税专家强调,一家企业除了贡献税收外,还通过吸纳就业等对社会作出贡献,社会公众得以从企业提供的工作机会中获益。
他举例说,一家赢利能力强的高科技企业,可能缴纳的税收很高,但吸纳就业的能力却相对较差;而一家赢利能力相对弱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尽管其缴纳的税收少,但吸纳就业的能力却非常强。“因此,你无法仅仅拿上缴税收多少来衡量一家企业对社会的贡献率。”刘桓说。
不过,刘桓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亦表示,要对目前的纳税统计方式作出变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这位财税专家更主张“淡化纳税排行榜的意义”。“我们不应赋予这种排行榜更多统计以外的意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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