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孟娜 倪四义)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目前已收到代表议案108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法律案107件,其他议案1件;提出制定法律的56件,修改法律的51件。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代表议案关注的焦点。比如,重庆、陕西、山东、江苏4个团的137名代表分别提出4件议案,要求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确立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
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法律地位,根据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扩充法律调整范围,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立科研机构新体制、强化技术标准等政策措施法律化,保障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也是议案的重点。山东团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的议案,统一规范税收管理体制,推进中国税制改革。福建团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修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使外商和外企在中国不同地区享有同等待遇,在招商引资方面使中国欠发达地区能够参与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江苏、山东代表团代表分别提出议案,要求修改广告法,进一步强化对广告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切实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山东团代表联名提出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建议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准确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加强建设、环境保护和完善制度也较受关注。
重庆团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能源法、油气资源法的议案,确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向,保证国家能源战略储备和资源安全。
上海、重庆团代表分别提出议案,要求修订代表法,体现中央9号文件精神,在保障代表知情权、改进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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