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龙之8日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言时强调,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张龙之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目前已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18个配套性文件,近20个省市区制定了实施意见。但必须指出,文件的具体执行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一些部门的配套措施尚未出台;有的配套措施缺乏必要的力度,措施不到位;有的配套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性规定比较苛刻;部分配套措施虽有了文件,但在基层的具体执行并不到位。
他指出,必须继续大力宣传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宪法有关规定,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推动人们解放思想、消除顾虑、更新观念、统一认识。
张龙之建议,改变立法滞后状况,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立法,特别是物权法制定进程步伐;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切实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打破地方封锁;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适合和满足大、中、小型各类企业需要的信贷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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