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新农村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多家媒体分别从不同角度向三部委有关负责人提问。有心者可以发现,这些提问较多地围绕着两个主题:一是资金、二是人口。概括起来或可称之为“钱从哪里来、人向何处去”。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但是这些钱的出处何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对此已有明确说明:首先是国家财政支持,国家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按照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的说法,“国家希望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农村,让更多农民分享改革的成果”,因此,决定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但仅靠财政支农显然是不够的、也是不行的。这是因为,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投资的重点只能集中在“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以及农村社会事业”3个方面,而更多相关的配套项目仍有大量资金缺口。并且,财政投入希望发挥的是基础性作用和杠杆作用,最终是希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向农村。
实际上,目前农村反映缺少资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对农村市场投入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但这一原则性目标若要真正实现,所需要的也正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所言,“必须通过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渠道。”
除了要解决资金投入的来源问题外,新农村建设还面临着“人向何处去”的挑战。
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地区的转移。这是因为,一方面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在不断提高,进行单位面积农田耕作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在减少;另一方面,如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所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每年约有400万亩农村土地被正常占用,其中200万亩为耕地,这可能使100多万农民失去耕地”。所以如何解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到,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事实上,能够顺利实现从传统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自然是具备上述要求的“新型农民”。
之所以要培养这样的“新型农民”,是因为市场存在对此类劳动力的需求。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要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出路,一个重要方法是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相应地,这些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劳动力,较之传统农业人口,必须具备更高的知识水平和生产技能。这一点也已经被近年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经历所证明――――掌握一定技能的打工者,无论是在收入水平还是权利保障方面,都更具市场竞争力。
要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显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比如,该如何进一步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如何让那些已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成为城市居民并享受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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