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名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贴,反映吉首市两交警开“军车”执法拒绝亮证报警号一事。记者就此事与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取得了联系。该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
网友杨小姐反映:2月27号上午,她与朋友自驾车去凤凰旅游,在快出吉首城区地带的回程路上,将车停在马路边(路两旁停了四辆吉首当地车),后到附近一个粉店吃米粉,出来时两名交警走过来,说她的车逆向违法停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明等,并作出了处以200元罚款的决定。正当杨小姐她们交了罚款准备离开时,看到交警开的车不是警车牌照,而是军牌车,她感觉很纳闷,并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于是她们下车要求交警出示执勤证件,没想到遭到拒绝。在交涉过程中,趁对方不注意,杨小姐查看到了交警开的军牌车(车号为军牌为戎A22XXX)与其中一位警察衣服上警号(警号是163403)。
李小姐说,在她们返回车子准备开车离开时,其中一位交警挡到她的车前打电话,她立即将车慢行开出,刚到车道上发现又来了几个交警,考虑到安全问题,她没有停车,一名交警竟强行将她的车门拉开,要她去交警大队投诉。
交警不但没有文明执勤,而且不主动出示证件,李小姐表示不能理解,并将此事投诉到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收到红网的调查函后,湘西自治州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今天下午,该州公安局致函本栏目说,接到群众的投诉,局领导3月7日上午通知警务督察室负责人,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李小姐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局随后采取了三条处理措施:一是对执勤的同志进行严肃地批评;二是对吉首市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进行了一次诫勉谈话;三是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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