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沈淑济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发言时提出,要关注农村流动人口家庭问题,积极探索制定家庭政策。
我国目前约有1.5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批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人口流动使农村家庭承载的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功能开始弱化,婚姻、情感生活面临新的挑战,也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
沈淑济说,据2000年普查统计,不能与父母外出同行的农村儿童比例高达56.17%,6至16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达到约2000万人。多半留守儿童是由年事已高、文化水平较低的祖父母隔代监护或亲友临时监护。家庭教育缺位,使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普遍不如正常家庭的儿童;缺乏父母亲情,留守儿童容易出现心理障碍,造成性格孤独、冷漠和自我封闭,甚至出现道德滑坡和行为失范;因监护不力,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也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跟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儿童,也很难保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沈淑济分析说,形成农村流动人口家庭问题有诸多因素:户籍制依然使农民工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农民工就业层次总体比较低,收入比较少;社会政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家庭支持和投入还不够,等等。
沈淑济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专题调查研究,把握当前农村流动人口的家庭状况和突出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增加“未成年人监护人委托制度”,落实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以农村流动人口家庭为突破口,制定特殊群体的家庭政策。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逐渐打破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建立针对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帮扶支援机制,开展社会支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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