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一日,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一句“立即启动和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向外界吹响了此项治理专项工作的冲锋号;昨日,这位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更是表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业贿赂的大案要案”。
中国治理商业贿赂已然形成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十年前一期《人民日报》对商业贿赂有这样解释: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用给付财物或者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那年国家工商局公布了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
十年来,中国商业贿赂滋生之势不减反增,业已成为中国商界“游戏潜规则”。更有甚者,这项游戏规则开始被一些外资公司接纳。二00四年爆出的“朗讯案”和“德普案”显示,这些外资公司已然“入乡随俗”。朗讯和德普这两家公司最后被美国本土的《海外反腐败法》处罚,但有消息称中国方面的受贿人员却未受惩罚。
商业贿赂使得行贿受贿双方从交易中获益,但却增大了整个市场交易的成本,最后成本摊到谁的头上?
两会期间,商业贿赂成为两会委员代表以及公众的热门话题。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接受采访时说,商业贿赂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商家最终会把“贿赂成本”转嫁到人民身上。
陈忠林表示,商业贿赂是表现在商业领域的一种腐败,并与官场腐败紧密相联。特别是在一些政府控制的垄断性的、却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正是商业贿赂发生的重灾区。
有关方面透露,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已被确定为本次行动的重点治理对象。
这次治理商业贿赂,特别对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的行为立下重典。
陈忠林表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个很艰巨的工程。最终是要把整个社会风气转变过来。
一些委员代表建议,中国要修改《不正当竞争法》或者制定《反商业贿赂法》以遏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
去年十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项公约对签约国商业贿赂的治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今年初,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也发出了“治理商业贿赂大案要案”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的声音。
北京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腐败就是中国的病,人有病就要治,国家也一样。
中国整治商业贿赂究竟能走到那一步,人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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