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件平均每年以两位数的比例上升,人大代表呼吁建立少年司法制度
上世纪初,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发出一声呼喊:“救救孩子!”如今看来,这句话依然让人触目惊心。据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花季”奈何变成“花祭”?本次两会中,这一严酷的现实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们的高度关注。
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副主委孔令人向记者展示了这样一串数据: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平均每年以两位数的比例上升;2005年1月到7月,比2004年同期上升了23.96%;在生效判决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00年到2004年上升7.68%;从犯罪人数上看,排在前10位的犯罪类型分别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杀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诈骗、敲诈勒索。可怕的是,这恰好与我国整个刑事犯罪中最突出的十种罪完全吻合。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8.83%,比2003年上升22.5%;犯罪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半文盲、小学程度占了37%。
在一连串数据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让人更加忧心的现实:从犯罪动机来看,许多未成年人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讲哥们义气而走上犯罪道路。抓了放放了抓助长犯罪孔令人和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庄承添指出,必须尽快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孔令人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用成年人的法律治理未成年犯罪显然不妥。目前刑法中明文规定,未满14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孔令人担忧,随着犯罪的低龄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犯了抓,抓了再放,容易让这部分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概念,就是我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犯了罪刑法也不能怎么样,甚至还出现了作案就要在14岁以前去做的可怕想法。
除了关进监狱,全国人大代表庄承添认为,还可以考虑对犯罪程度较轻的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因为关在监狱里进行改造,效果往往并不好。
全国人大代表王珣章建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除加强法制教育外,加强心理素质教育也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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