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9日起,您只要登录新浪网站3·15专题,就可以参加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十大消费问题网上讨论,任何一位消费者、网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畅谈自己的遭遇。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对各类意见和看法进行汇总,并将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转送有关责任单位。昨天,记者采访中消协有关人士,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点评。
垃圾短信运营商是否要担责?
●典型案例:定制服务“附送”垃圾
2004年7月24日,原告王先生以每月50元的价格,在某通讯公司办理了“漫游王”业务。但王先生在其接受“漫游王”业务服务期间,经常收到某通讯公司向其发送的大量垃圾短信。王先生一怒之下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刻停止向王先生发送垃圾短信。
●争议焦点:运营商“管路不管车”?
2005年全国消协系统共收到电信方面的投诉34451件。问题集中在:中奖诈骗短信;银行卡消费诈骗短信;售房、走私罚没物品、办证以及黄色短信等。面对这些投诉,移动通讯基础运营商却表示:“我们只是高速公路,路上跑什么车(即短信内容),我们无权过问。”
手机“三包”折旧费标准合不合理?
●典型案例:退机时交不起折旧费
消费者邢先生购买了一部手机,刚一个多月,手机就频繁出现开机死机、自动关机等问题。在连续两次维修未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邢先生提出退机。但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在退机时每天需支付0.5%的折旧费。这样一来,邢先生不但拿不到原购手机款,反而要给经销商钱。
●争议焦点:一部手机寿命200天?
2005年,全国消协共受理移动电话投诉77945件。“三包”期内手机因质量问题多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要求退货,却要付出高额折旧费,对消费者是否公平,是否应收折旧费?如果按0.5%的折旧费计算,一部手机的使用寿命只有200天,这显然让消费者难以接受。
燃气表更新消费者该支付费用?
●典型案例:消费者要告燃气公司
超过使用寿命的水、电、气、热表进行更换,费用该不该由消费者买单?近期,成都消费者彭先生欲状告燃气公司事件成为导火索,一下子引爆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
●争议焦点:七成消费者反对买单
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对“超期燃气用表的更换该谁支付费用”问题进行调查。投票的756人中,支持由“燃气公司支付”有588人,占76.76%。绝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超期气表更换由用户买单不公平。
商场返券、打折消费者是否能获利?
●典型案例:折后价竟是零售价
去年国庆期间,某商场搞促销活动,标明买300元返100元。于是,消费者曲先生花264元买了一双标价为364元的名牌皮鞋。但他回家后却发现鞋上标明:全国统一零售价264元。
●争议焦点:打折活动陷阱多
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抓住市场份额,不少的商家纷纷采取打折、返券、限时购物、积分返利、购物抽奖等方式来扩大销售量,一些促销活动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有的商场也借机设置消费陷阱、虚假促销,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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