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一阶段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项建议: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3.2”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好近期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继续加大煤矿、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的整治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两会”后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针对近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严查超载、违章载人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特别是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一是针对近期煤矿重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区加强煤矿防排水工作的安全监管和监察,认真吸取去年水害事故多发的教训,认真落实“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水措施,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建立健全防治水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水灾隐患各类矿井要责令停产整顿,防止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
二是继续把住“两会”后停产煤矿恢复生产关。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复产期间的五项制度:停产检修、维护和通风制度;复产验收批准制度;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矿井复产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制度;煤矿节后复产监督检查制度。严防煤矿复产时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针对近期建筑施工中重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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