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06年3月3日)
贾庆林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
200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阔步前进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胜利完成了“十五”计划,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推进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日常工作,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生动活泼、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进行政治协商
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远发展和宏伟目标的实现。常委会将为编制“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各专门委员会、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许多委员围绕编制“十一五”规划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十届政协首次专题协商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协商会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不同专题的协商讨论。委员们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证能源安全和发展新能源、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公平分配机制、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意见和建议,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得到了体现。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后,我们及时召开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围绕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在京的全国政协常委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举行专题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有关部门充分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并就采纳情况进行了正式反馈。
(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十届十次常委会议以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言献策为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委员们普遍认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既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更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会议就社会公平、社会道德、社会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等重大问题提出许多很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十次常委会议之后,各专门委员会、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选择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如收入分配改革、教育和医疗资源分配、民族地区发展等深入调研,并为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对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政协关于履行职能的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根据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和中共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全国政协组织地市级以上政协对中共中央1995年批转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各地方政协按照全国政协的要求自上而下、联系实际进行检查总结。全国政协多位副主席赴各地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各级政协普遍反映,《规定》颁布以来的十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完善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加强人民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等。主席会议对这次检查总结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各项民主权利,多形式多渠道地为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的作用创造条件。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到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小组参加讨论,共商国是;在政协常委会议期间,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就国家重要事务发表见解和主张;在政协主席会议上,充分听取担任副主席职务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与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一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在政协共提出提案170件,提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3365篇,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上提交发言稿67篇,与专门委员会举行联合调研或应邀参加专门委员会有关调研活动8次。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信息和大会发言,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和及时反馈。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全国政协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专题调研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共组织专题调研75项,提出专项建议和调研报告46份。专题调研更加注重选题的科学合理,更加注重队伍的优化整合,更加注重运用典型解剖的方法,更加注重调研成果与决策的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关于以首钢搬迁为契机,把迁建的钢铁项目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企业,把曹妃甸工业区建成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议;关于扩大大连港区联动试点范围,辟建大窑湾保税港区,把大连建成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议;关于科学整合生产力布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建议;关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等等,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六)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活动
200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我们积极参与了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共同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全国政协还举办了一系列有特色的纪念活动,用中华民族团结抗争的历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激励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宗教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座谈会,发表《中国宗教界和平文告》,呼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创建出人类和平、人与自然和谐的崭新社会。在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的倡导下,中国五大宗教根据自身特点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和平祈祷活动,比如,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共同举办了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道教界和平祈祷活动,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佛教、道教界人士与大陆佛教、道教界人士及近万名信教群众,分别在北京和江苏举行和平祈祷大会,充分展示了中国宗教界促进祖国统一与维护世界和平的良好意愿。
(七)组织全国政协委员集中学习
常委会在继续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办公厅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开展经常性学习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组织全体政协委员轮流集中学习,并先后举办了两期全国政协委员学习研讨班,209名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学习研讨。委员们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协章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政策,交流研讨了做好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委员们普遍反映,通过集中学习,深化了对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以及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水平方面有很大收获。
(八)举办“二十一世纪论坛”2005年会议
“二十一世纪论坛”是全国政协举办的高层次论坛,也是全国政协开展对外交往的一个重要平台。“论坛”2005年会议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关注。国家主席胡锦涛发来贺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来自五大洲3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9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与会,其中包括一些国际著名政治家、专家学者。这次会议以“可持续发展——中国与世界”为主题,突出宣传了我国贯彻科学发展观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选择。与会人员围绕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国家发展战略等7个专题畅所欲言,深入探讨,形成一些重要共识,并就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有质量的全民教育、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提出许多有益的建议。一些外方与会人员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创新,也是对世界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丰富;中国的和平发展,不仅惠及中国人民,也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贡献。
(九)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在对外交往中取得新突破
积极拓展与国外相关非政府组织的联系和往来,是全国政协发展人民外交、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全局的重要内容。去年,全国政协主管的中国经社理事会第四次当选为经社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国际协会领导机构成员,中国经社理事会主席首次当选为国际协会主席。这对于中国经社理事会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发展同国外相关机构、民间团体及非政府组织的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由中国经社理事会在上海承办的国际协会管委会会议,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协商合作的原则,就新一届国际协会的工作思路、工作要点等8项全部议题达成了共识。与会成员对这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年来,常委会在大力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政协的各项经常性工作。主要有:按照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了提案、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共立案并交办提案4496件;组织了有605位常委、委员参加的24个视察团;编报《政协信息》335期,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172人次,比往年有较大增加。充分运用多种传媒,扩大了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委员的联系,努力发挥他们在维护港澳稳定、促进繁荣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他们继续为内地建设贡献力量。认真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广泛宣传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各界台胞、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和知名人士的联系与交流,为促进祖国统一作贡献。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部署,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共组织29个出访团组,接待了19个来访团,与5个国家、7个机构建立了新的友好关系。全国政协机关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员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位委员:
过去一年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也必须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政协肩负的职责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发挥作用的领域需要拓宽,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和优势需要进一步发挥,与地方政协的联系需要不断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改进。我们真诚希望各位委员对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在新的起跑线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指示,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高度概括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明确提出人民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和切实搞好自身建设的任务,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政协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和政府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推动当地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充分履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界别、委员和机关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结合起来,推动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情况,努力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切实履行职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要围绕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心选择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各专门委员会为依托,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加强协作,开展重点课题的专题调研,比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协商讨论,并适时组织专题协商会,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顺利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战略任务。当前,要更加关注社会发展问题,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更加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更加关注人与自然和谐问题。要把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与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认真总结各级政协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工作经验。要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优势,注重通过界别渠道,为各界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创造条件。鼓励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群众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努力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用创新的思维,拓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形式和方法。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开好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认真总结举办专题协商会的成功经验,搞好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闭会期间的政治协商。要进一步改进专题调研的形式和方法,继续以课题为纽带,整合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智力资源,选择对全局工作具有典型意义的课题进行调研,包括尝试开展由知名人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研的新方式。要加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之间以及全国政协与地方政协之间的工作联系,密切政协专门委员会同党政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要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政协履行职能的经验,注意推广那些比较成熟又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使政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五)广泛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
要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发挥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协委员在港澳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与港澳各界人士的联系,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我们绝不容忍“台独”,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要加强同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团结联谊活动,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六)继续扩大对外友好交往
继续开展同有关国家高层人士的互访,有计划、有重点、多层次地发展同有关国家的相关机构、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在继续保持和发展高层对外交往的同时,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交流;在着重开展双边交往的同时,广泛开展多边交往;在发展与官方机构交往的同时,重视与民间组织的交流。进一步拓宽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中国经社理事会和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