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鄂尔多斯棋盘井镇3月14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鄂托克旗“3·13”瓦斯爆炸事故临时抢险救灾指挥部获悉,虽然是高瓦斯矿井,但荣盛煤矿在发生事故前,尚未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坐落在乌海市卓子山煤田旧洞沟矿区的荣盛煤矿,归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管理。矿井原设计能力为年产煤9万吨,为单井技术改造矿井。荣盛煤矿为民营煤矿,煤矿法人代表、矿长李忠福有矿长资格证,矿井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1月15日起,经鄂尔多斯市煤炭局批准,荣盛煤矿开始进行技术改造。2005年5月26日,在乌海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经过审查,批准荣盛煤矿进行年产15万吨技术改造。但是,年产15万吨技术改造工程尚未竣工,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又于当年的12月10日同意荣盛煤矿的技术改造工程由年产15万吨提高至30万吨,但技术改造安全专篇至今未报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而且按照规定,煤矿在技术改造期间不得进行生产。 3月13日零时,荣盛煤矿违规安排34名工人下井作业,其中10名工人在采煤工作面作业。凌晨3时25分左右,荣盛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目前井下搜索和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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