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首犯马成祥因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死缓;替马成祥等人存放枪支的守厕人邓仁安,因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被判刑15年。另外,市一中院还判决涉案的8名重庆人被控罪名成立,其中主犯朱江被判10年。
两大主犯分获死缓和无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4年,马成祥、马德良等6人在成都非法买卖非制式枪支达45支,制式子弹233发。检方指控马成祥、马德良等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等罪名成立。遂作出判决:判处马成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马德良被判无期。
2003年到2004年,青海西宁市化隆县农民马成祥、马德良等人,以每支200—400元的价格在当地购买了数十支枪,运至成都等地,并以高价卖给成都人黄志等。随后,黄志将枪支倒卖给了龚兵,再由龚兵将枪支贩卖给了下家。通过层层传递加价,其中十余枪支卖到了重庆。2004年10月,重庆江北盘溪发生枪案,从而牵出了这起特大贩枪案。涉案人员遍布青海、四川、湖北、重庆等地,共计22人被捕,并于今年1月11日在我市一中院上庭受审。
守厕人非法存枪获刑15年
另据了解,2004年底,马德良等人将35支枪和228发子弹装进旅行包后,藏在成都街头一公共厕所,交由该厕所管理员邓仁安保管。邓仁安为此向马德良收取费用50元。事后,警方在邓仁安管理的公厕里当场搜出了这批枪支弹药。开庭时,邓仁安声称自己很冤枉。但法院查明,其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的证据确凿,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重庆籍主犯被判10年
在该起跨省贩枪案中,有11支非制式长短枪被输送到重庆,参与这11支长短枪非法买卖的8名重庆人落网。法院查明,在这些重庆籍涉案人员中,重庆某贸易公司小车司机朱江涉案枪支最多,同时他也是其他重庆籍涉枪人员的“上家”,因此成为本案当中获刑最重的重庆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公司老板因立功被轻罚
朱江的单位领导——重庆某民营贸易公司老板陈禹卓也同样涉案。法院确认,在2004年11月,陈禹卓听信司机朱江建议,买枪防身,从而犯非法买卖和持有枪支弹药罪,但因其认罪态度较好,在被捕时检举了一宗盗窃案而立功,法院对其作出从轻处罚裁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其余的6名重庆籍涉案人员因非法买卖枪支分别被判处了1年以上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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