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3月15日电(记者杨志望 刘历彬)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15日在第60届联大通过成立人权理事会决议后发言指出,人权理事会的未来工作应以该决议为指针,以公正和非选择的方式来处理人权问题,从而避免该机构重蹈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
张义山说,联大通过上述决议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从今以后,人权委员会将被人权理事会取代,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升级为大会附属机构,人权在联合国系统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对人权理事会寄以厚望,希望人权理事会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在世界范围内有效促进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张义山说,决议重申了重要的人权原则,即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过程中,应尊重各国、各地区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促进不同文明、文化和宗教间的对话,公民政治权利、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不可分割同等重要。尤其应指出的是,决议多次提及以公正和非选择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避免双重标准和政治化,促进人权领域建设性的对话与合作。中方认为这些原则应成为未来人权理事会工作的指针,以避免重蹈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
他说,决议还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重新分配了各地区组的席位,纠正了长期以来亚洲国家在人权委员会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但张义山强调说,决议未能充分反应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关切。首先,决议未能针对人权委员会顽疾即国别提案引起的政治对抗,从机制上予以避免或提供有效保障。其次,决议创建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易与联合国人权公约机构及特别机制职能重叠,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报告负担。第三,根据中方理解,决议中规定的人权理事会的建议权仅限于联大,不涉及其他联合国机构。中方将在理事会成立后的有关磋商中,进一步反映上述关切。
张义山说,中国在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民人权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对话,支持联合国在人权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为此,中方支持建立人权理事会,提升人权在联合国工作中的地位。随着人权理事会的建立,联合国人权领域改革还将继续。中方将本着积极和开放的姿态,与各方密切合作,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确保联合国人权机构能真正摒弃对抗,致力于对话与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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