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人使用手机的频繁,注册短信网址引出了商机,也引出了经济纠纷。近日,安徽合肥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发生在本市的一例由注册短信网址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据称此类案例在全国也不多见。
原告是在合肥一婚庆公司经理顾女士。她在诉讼请求中称,她看中了短信网址上可发布信息等带来的商机,于去年11月下旬先后两次与被告安徽合肥飞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一被告)签订了一系列《短信网址及移动商务服务确认单》,购买了包括“合肥婚庆”“金满楼”、“××日报”、“××晚报”等80多个短信网址,并分别支付了3万元及1.5万元作为定金。但第一被告在定金收讫后,并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而被告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第二被告),是第一被告的授权单位;被告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下称第三被告)又是第二被告的授权注册服务机构。为此,她要求三被告双倍返还定金9万元。
在法庭辩论中,第一被告称,因为诸如著名企业、地名、某些特定名词等是不能注册成功的,所以不能认定是没有履行合同;收到的款项中,有部分款是注册费而不是定金。第二被告则称,他们与第一被告无法定连带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在提供短信网址注册服务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他们按第一被告提交的确认单开通了21个词,并不存在过错。而第三被告的代理律师则称,合同是原告和第一被告签订的,与第三被告没有合同关系,并且短信网址注册必须遵守短信网址注册办法。
庭审异常激烈,结束时原被告均表示同意由法庭庭后主持调解。
|